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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8/25 

本网讯:为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8月15日,晋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同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高晓鸣参加。

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走进商场、超市、工厂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讲解法律知识,宣传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养成自觉学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为增强学习宣传的效果,检察干警从《民法典》中寻找小切口,以百姓日常生活中关心关切的问题为切入点,采取漫画的形式制作了《民法典宣传手册》,通过形象的案例故事,直观生动地讲解《民法典》,实现普法权威性、精准性和趣味性的有机结合。

“姐姐,我想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一个手机,但我妈妈不同意,怎么办?”“小朋友,你今年几岁了?”“七岁”“小朋友,根据《民法典》规定,你现在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你想买手机这个行为,只有父母同意才有效力,你自己不能单独购买。”

“检察官同志,我想重新立一个遗嘱,用不用进行公证?是不是公证的效力更强?”“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检察机关肩负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施的神圣职责,推动和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责无旁贷。《民法典》颁布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学习《民法典》,把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推进,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确保《民法典》在检察机关全面有效执行。同时,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让群众充分了解民事行政检察,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影响力。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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