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息
忻州公安依法处理一名发布虚假信息者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2/1 

本网讯:忻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上流传一则“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的虚假信息。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1997年4月出生,五台县人),于2020年1月26日在新浪微博传播“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虚假信息,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五台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于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查处。

忻州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9日

来源:忻州新闻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人员查询

Copyright 2007-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法制视点网 版权所有

单位:山西法制视点网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党校路学府公寓1号楼

电话:0351-7022220

网络运维:太原天祥网络

晋ICP备10202559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730号

监督电话:15003511375

法律顾问:山西运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0351-702981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100046

广告经营许可证1401004000003

互联网电子公告(法制论坛)许可证晋B2-20100046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140105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