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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交警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9/8 

本网讯:9月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在“全省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第二次统一行动中,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切实提升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要求,各地公安交警在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采取了“邀请媒体随警作战”、“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开展网络直播”等形式,同时,高速交警重点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组织开展了集中警示宣传活动。

  [典型案例]

  18岁小伙刚过科目一考试就上高速练车

  9月5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民警查获一名刚过驾考科目一就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练手”的男子。

  当日,民警在省界蕉山收费站对一辆小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低头不语,同车人员打幌称驾驶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随即要求车辆靠边并对驾驶员身份进行核查。经查,男子刚满18岁且驾考也只是刚过“科目一”。面对民警询问,男子称自己在驾校练习科目二快10天了,想到马上要考试便想到高速公路上再练一下。

  公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男子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半小时查处两起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

  9月5日10时14分、10时33分,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民警先后查处两起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豫CL1***和晋EZ9***驾驶人分别受到罚款50元、记2分处罚。

  分心驾驶酿事故车辆受损驾驶员受罚

  9月5日8时,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接警:京昆高速685km处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轻微受伤。现场,民警勘查发现,刘某驾驶晋H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贺某驾驶晋M牌照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两车及所载货物不同程度受损。经了解,刘某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思想开了小差,当他回过神来为时已晚。

  大巴超员行驶受罚违法司机懊悔不已

  9月5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民警在禹王洞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10时,徐徐驶来大巴车引起民警注意。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驶,接受检查。经查,该客车允许载客39人,实载42人,大巴车属超员载客违法。随即,民警指挥驾驶员将车驶出收费站,对多余乘客安排转运并对驾驶员超员载客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根据现场情况民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罚款100元、记2分。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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