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6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省法院3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以及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的8个特点。2017至2019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理涉毒品犯罪案件6062件近8000人,判刑近7000人。
从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实践看,案件数量及涉案人数仍呈波动高位运行态势,呈现出8个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呈高发态势,与2014年至2016年的4144件相比,近3年同比上升46.28%。
二是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高发。3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毒品犯罪中,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3912件,占案件总数60%以上。三是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高。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36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481人,与其他类型犯罪相比,判处监禁刑多,附加财产刑多,缓刑少,免予刑事处罚少。
四是涉案被告人中有前科人员较多。毒品犯罪累犯占比较高,2017年为18.20%,2018年为15.70%,2019年为21.64%,涉毒人员刑满释放后又实施毒品犯罪的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犯罪。
五是涉案人员年龄跨度大、受教育程度低。在被判刑的罪犯中,年龄最大的83岁,最小的仅为16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涉案人员占比83.63%。
六是跨地域毒品犯罪明显增多。3年来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涉外省籍人员462人。从全国来看,我省为毒品的下游消费市场,毒品多从省外贩卖、制造、运输至我省。
七是涉案毒品种类呈地域性特点。
八是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引发盗窃、诈骗、抢劫、毒驾、故意杀人等次生犯罪。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