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逃避海关监管,任某某与张某某在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入关查验时,将两块价值39.5万元的表和盒子分开携带入关,不料被工作人员查获。近日,太原市检察院对任某某、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9年6月,被不起诉人任某某与张某某在澳门旅游期间,为任某某的爱人购买了两块品牌手表。为逃避海关监管,二人决定将表和盒子分开携带入关。在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入关查验时,任某某携带手表先行通过,张某某携带表盒被太原海关旅检工作人员查获,随后二人通过微信联系,试图掩盖走私犯罪行为。经鉴定,涉案两块手表价值39.5万元,偷逃应缴税款198087.56元。
该案由太原海关缉私局侦查终结,以任某某、张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于2019年11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
太原市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任某某、张某某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但考虑到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涉案物品已被扣押未造成税款损失,依法适用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任某某、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点评
在办案审查中,太原市检察院检察官注意到,任某某、张某某到案初期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是在司法办案人员释法说理过程中,才逐步认识自己行为性质的严重性,自愿认罪,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二人多次向承办检察官真诚表示愿意接受刑罚处罚。从犯意的产生到认罪悔罪的情况来看,二人明知违法,但没有意识到已经涉嫌犯罪,这才使一起普通的走私违规行为升级为走私犯罪行为。对此,承办检察官在充分释法说理过程中,查明二人犯罪的认识因素和本案的犯罪原因,提出公民应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遵纪守法。二人具结悔过认罪认罚,表示要提高法律意识,以后坚决不触碰法律的底线。
来源:山西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