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觉得龙城铁骑帅气,男子自己买了辆同款摩托车打造了一个“高仿铁骑”。2019年12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获悉,男子已被处罚。
2019年12月26日下午,龙城铁骑接到群众报警,称龙城铁骑一台警用摩托车在小王村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不清楚现场是否有人受伤,目前警用摩托车正在小王村某店内进行维修,请大队及时核查做好救助伤员等后续工作。接到报警后,大队对勤务队员进行了细致排查。经排查,并未发现有铁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大队随即派出专案队民警赶赴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
专案队民警按照报警人提供的位置信息,来到小王村某摩托车修理中心。在修理现场,停放着一台与龙城铁骑警用摩托车极为相似的摩托车,该车为春风牌650CC国宾护卫款车型,与龙城铁骑警用摩托车车型完全一致。不仅如此,该车还擅自改变了车身涂装、加装爆闪灯光、贴有特殊标志。此外,驾驶员孙某穿着与龙城铁骑队员颜色、款式均相近的骑行服。除使用民用车辆号牌外,这辆车外观与铁骑警用摩托有极高的相似度,一眼难以辨别真伪,极易产生不良影响,是名副其实的“高仿铁骑”。
专案队民警对驾驶员孙某进行了驾驶证信息核实并向其了解模仿警车的原因。孙某讲到,自己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自今年4月份以来,在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龙城铁骑的身影,炫酷的造型和威武的形象让其产生了敬佩和羡慕,于是自己购买了一台与龙城铁骑警用摩托车同款的车型,并购买了款式颜色相近的骑行服,平时驾驶摩托车参加婚庆、俱乐部等活动,以求得到心理满足。民警对孙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孙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接受处罚。
在民警的监督下,孙某现场拆除了爆闪灯具与车上贴花标识标志,恢复车辆原貌。驾驶员孙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已构成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对其进行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收缴违法加装灯具。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