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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 最高奖励30万元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8 
12月6日,娄烦县公安局发布消息,在“冬季严打整治百日会战”中,该局成立了以禁毒大队牵头,交警、巡警、派出所参战的禁毒整治工作专班,全方位推进禁毒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同时,该局发布举报涉毒线索奖励通告,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30万元。

  为此,娄烦警方将开展全面排查,由禁毒大队组织派出所、交警对辖区居住的476名吸毒前科人员、大货车司机,以及寄递业、娱乐场所、重点企业等从业人员全部进行尿检、毛检排查。目前,警方已排查吸毒前科人员121人、大货车司机206人、场所从业人员78人。同时,紧盯线索精准打击,以摸排为基础,紧盯重点环节,严打各类涉毒人员、脱管失控吸毒前科人员。

  娄烦警方还出台了《举报涉毒线索奖励通告》,由各派出所在辖区村庄(社区)、人员密集场所、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张贴,营造浓厚的严打整治氛围。

  根据通告,凡是向公安机关举报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予以奖励。其中,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根据缴获毒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视情形奖励1000元至20万元;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视情形奖励2万元至20万元;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根据查获人数,视情形奖励500元至2万元;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可达30万元。

  公安机关承诺,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必须如实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或13934552863;来信举报地址:娄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邮编030300;实地举报地址:娄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216办公室。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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