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斤拷通
阳泉共享单车用户须年满16周岁并进行实名注册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5/20 

阳泉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意见》强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用户须年满16周岁,并实名注册和使用。
  《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阳泉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主动接受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企业应自有或租用固定场地,以满足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等需求,具备必要的服务管理能力,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企业要与承租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发生事故后的解决途径及救济方式等,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积极办理承租人的保险理赔。
  阳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实行承诺践诺机制和严格的退出机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在开展租赁服务前作出信用承诺。企业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依法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意见》还强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须年满16周岁,并实名注册和使用,依法守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服务协议约定,按规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检查车辆性能状况,不得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坐椅等设备骑行。对经核实确认多次违规违约的承租人,企业要将其列入信息系统并限制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此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按照政府服务监管要求,纳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平台,畅通投诉渠道,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来源:山西晚报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人员查询

Copyright 2007-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法制视点网 版权所有

单位:山西法制视点网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党校路学府公寓1号楼

电话:0351-7022220

网络运维:太原天祥网络

晋ICP备10202559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730号

监督电话:15003511375

法律顾问:山西运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0351-702981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100046

广告经营许可证1401004000003

互联网电子公告(法制论坛)许可证晋B2-20100046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140105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