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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可以延期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2/16 
    本网讯:2月15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通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和车辆年审,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采取临时延期措施。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采取以下临时政策措施: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疫情期间,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另外,对未开展车辆年审的道路运输车辆,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车辆维护,特别要做好涉及车辆灯光、专向、制动、轮胎等安全系统和部件的性能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行驶安全。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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