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
山西发布“3·15”旅游消费提示: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3/11 

    本网讯:9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3·15”旅游消费提示:疫情期间,旅游者前往低风险区域开放景区,要合理安排、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妥善安排出游

  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解除,对景区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特殊时期,旅游者要合理安排出行,精准掌握防疫情况,提前预约。游览中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景区避免人员聚集,确保与其他游客保持安全距离。用餐采取分餐模式,选择煮熟食物,切忌生冷食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购物时减少停留时间,及时消毒。

  防范购物陷阱

  旅游行业全面复产后,旅游者参团旅游时,要保持正确消费观,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清楚约定各种事项,不要选择低价团和购物团。切莫参加非旅行社商家中奖的“免费游”、保健品公司赠送的“免费游”或者户外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组织的自助游,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切莫以微信转账方式报名参团,旅游者因无法提供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出现纠纷时将无法维权。

  理性认识疫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导致大量旅游者提出退团要求、部分出团后行程无法完成,由此造成的行程变更或取消属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及时退还旅游者。

  在旅途中遭遇涉旅纠纷,要理性处理,切莫采取过激手段,保留好凭据,可在行程结束后,向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消费者协会投诉,旅游投诉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山西省文化市场投诉举报中心电话0351-7731999

  太原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12345(记者 贾尚志)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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