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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查师德失范行为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20 

本网讯:10月16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本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全面做好教师管理和教育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教师违反师德恶性事件。

通知强调,各学校要对全体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行为和立德树人工作情况开展逐人核查,对核实有违反行为准则和相关禁令的教师,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签署师德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师德档案。要组织教师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易发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事项作出专项承诺。

通知要求,要公开所有市县和全部学校师德师风举报方式,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要逐一核查,逐一上报查处结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除要按规定严厉处理涉事教师外,还要对所在学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责任人追责问责。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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