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来,造型酷炫的电动平衡车频频出现在街头,引得不少人注目。由于操作简便、易于携带,它甚至成了一些上班族的代步工具。这一新鲜事物虽然备受年轻人青睐,但也引发了对其安全问题的质疑。对此,交警表示,电动平衡车属玩具范畴,不具备道路行驶权。
独轮的电动平衡车,最快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30公里,但是没有刹车,如果在机动车道行驶,非常容易跟机动车发生碰擦,会给骑车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但在便道上行驶,又会严重威胁行人安全。还有部分两轮电动平衡车,时速甚至能达到60公里,跟机动车差不多,但是刹车制动的设计远不如机动车,如果撞到行人,十分危险。电动滑板车上路时,速度与之类似,而且更多的是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便道内行驶,势必要严重威胁老人、孩子的出行安全,且同类滑行工具无法购买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只能自负。
电动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交通事故,而且发生事故后得不到法律法规保护。包括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因此它们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其使用范围仅仅是在封闭的专业场所和室内场地。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第一款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滑板、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对驾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在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五十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处罚款二十元;对在人行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处罚款二十元。
由于电动滑板车稳定性较差,因此过快的车速会导致刹车制动性能差,让使用者来不及对路况作出反应,万一碰到紧急情况,根本来不及刹车。不但对于自身,对使用者周围行人或行驶中的机动车也容易造成安全威胁。另外在夜间,车子本身没有很明显的反光标记,特别是灯光不好的地方很容易造成危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路行驶,都有国标,而这种平衡车,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而是滑行工具,并不具备上路资格。希望市民,从安全出发,不要以这种平衡车作为代步工具,可以作为娱乐工具,在封闭小区或者不对外公开的场所、市民广场、公园等非道路上使用玩耍。
来源:山西法制报